建筑施工企业分项目核算(建筑工程分项目核算,应该怎么建账)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济核算管理办法的思考?
1、一般应以单位工程作为核算对象。项目部承担多项单位工程的除仍以单位工程作为核算对象外,每月还需编制项目部制造成本汇总表,核算中对共同使用又不能直接划分计入单位工程的费用可选定分摊方法,按所选用的办法分摊计入各核算对象。
2、项目部本身是施工企业中最小的核算单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主要来源,而目前有的项目部人员的配备,根本谈不上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全照搬上级机构设置,造成人浮于事。使项目管理人员职责不明确,甚至有的单位为了应付上级,合同中虽然确定了项目经理,但其根本没有项目经理的权利,也就没有所谓的责任。
3、建筑施工企业推行项目法施工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建筑施工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打破固定的行政建制管理体系,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建立了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项目管理责任体系。
4、另外,还存在这样一些情况,比如一些企业只注重对于权力的下方,而对于责任的追究和落实不够重视,使责任的约束力与业务处理不相协调,这样不完善的企业制度长期恶性发展会对于企业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利,长此以往会造成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
5、根据工程需要,科学合理的选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的效能。施工过程中做好机械的养护,对不再使用的机械及时报停或清退。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流程是什么?
1、通常情况下,公司本部的账(涉及的往来单位很多,项目多,部门也比较多且稳定)采用辅助核算比较合适,而单一的项目账,直接在会计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比较好。\x0d\x0a 根据各公司管理的不同,建筑企业的财务核算及管理分为本部集中管理(集权式,由公司直接编制财务报表)和项目单独管理制(分权式,由公司总部汇总报表)。
2、工程项目完工结算以后,根据递延税款科目中的金额还可以计算出业主拖欠本项目工程款金额,这个金额可以同应收账款科目余额进行核对。
3、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以施工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施工企业的基本职能是为社会提供建筑产品和安装产品,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施工企业的基本经济活动是施工活动。与其他行业会计相比,施工企业会计主要有以下特点:(1)分级核算。
4、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流程涉及到多个科目和特定的核算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规,施工企业需要遵循《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处理。主要的会计科目包括:工程施工这个科目类似于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分为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两部分,分别核算工程合同的实际支出和产生的毛利润。
5、施工会计核算流程: 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 支付社会保险费:按全额划出社保费用,并按个人和公司部分分别记账。 交纳税金: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工程结算收入。收到收据时,借记应交税金等,贷记银行存款或内部往来。
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方法是用完成百分比法吗...
核算是以工程项目进行核算。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完成百分比法进行。除非有些项目介定完工程定的标准衡量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合同执行的特殊要件进行。
建筑施工企业不是必须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因此,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前提是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按照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计算。实践中,采用了形象进度法,即工程项目部每月末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照施工形象进度估算本月实际完成的施工产值,工程管理部门经过审核后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据以确认工程结算收入。
“工程施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等直接和间接成本,合同完工时结算相关余额。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分别对应工程合同收入和费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和费用,期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增值税汇算建筑业是否分项目核算
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按照项目分别进行选择。
建筑服务业的增值税会计核算比较特殊,表现为:建筑工程与普通工业生产不同,工期通常较长,耗费较高,需要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企业应设置“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应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是的,这是指你公司经营不同的业务,要交不同的税,所以要分开核算。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发布时间: 2024-11-20